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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與專業知識不足

  • 發布單位:地價課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地政局

列管編號:107022B

有關臺端建議本所提升專業度及服務品質一事,經查臺端至本所洽辦之案件為107年8月21日收件山資登字第042790號分割繼承案件,因其係繼承案件,所需戶籍謄本、印鑑證明及遺產稅免稅證明書等需至各單位)戶政機關及稅務機關)申請,手續繁雜,耗時較長;另地政事務所辦理程序方面,經詢問本案承辦人,其曾電話通知臺端補正資料,臺端初次至本所補正資料時,向本案承辦人之代理人說明因資料未檢附齊全,將於後日再度補正資料,107年8月28日補正完畢後,承辦人於同日儘速將案件遞交複審以維護臺端權益,且於107年8月30日即完成案件之異動。

至臺端所提出國云云,係承辦人於第二次受理補正資料後向台端說明其將出國,將在出國前儘快處理本案,避免延宕,後查本案件異動完成乃在該名受理審查出國之前,誠無礙案件之進度。

另關於服務態度一節,本所已針對相關人員之服務專業加強訓練,並於業務會議中再次提醒同仁注意,尚請見諒,優質服務品質為本所持續努力目標,冀期仍不吝給予賜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