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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本所LINE帳號
  • 日期:115-06-02
  • 資料來源:登記課

社區管理委員會召開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」依法須通知全體住戶,故須申請住戶之第三類謄本,針對適用情形分為「已成立管理組織者」「未成立管理組織者」兩種情形。


已成立管理組織者

包含「已成立管理委員會」或「推選管理負責人並報主管機關備查者」。

申請人:

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

應備文件:

  1. 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申請書
  2. 申請人(或代理人)身分證明文件正本
  3. 第三類謄本利害關係人資格切結書
  4. 主管機關同意備查文件正、影本(載有主任委員或管理負責人)
  5. 公寓大廈組織報備證明正、影本


未成立管理組織者

即未成立管理委員會且無推選管理負責人。

申請人:

社區推舉之召集人

應備文件:

  1. 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申請書
  2. 申請人(或代理人)身分證明文件正本
  3. 區分所有權人2人以上推舉擔任召集人之證明文件(會議記錄、出席人數簽到表等)
  4. 社區推選召集人公告
  5. 公告張貼證明文件(社區公布欄或出入口明顯處張貼10日之照片)

※申請書欄位需切結「該公寓大廈於公告10日內無其他人選被推選為召集人或管理負責人」。


本所設有【LINE線上預約系統】,可提前預約申請第三類謄本,歡迎多加利用!

詳細資訊請至 https://www.guishan-land.tycg.gov.tw/guishanline.htm 


【溫馨提醒】

若不清楚社區地建號,可以利用以下網站查詢: 

  1. 內政部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 https://easymap.moi.gov.tw/Home
  2. 桃園住宅及不動產資訊桃寶網 https://taobao.tycg.gov.tw/Home 

※無法使用上述網站查詢建號,亦可至各地政事務所臨櫃以門牌號查詢建號資料(酌收查詢費一筆門牌號/20元)。